靈活用工可以規避(不交)社保?
并不是!
國務院從2020年起發布多個文件,支持靈活就業、平臺經濟的發展,各省市也跟進政策發布執行細則。
靈活用工是個人與企業建立商業合作關系,既不是勞動關系也不是勞務關系,企業根本無需為個人繳納社保,例如請個家政保潔阿姨來打掃一次,也不需要給繳納社保~
如果是勞動關系要強改為靈活用工關系來規避社保,本身就是違反規定。
另外,國務院《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》中提到對繳納養老金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暫緩繳納,充分說明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作為個人合法繳納社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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